赴境外交換申請流程及所需資料之表單
聯絡方式:電話 02-2538-1111 分機1155;電子郵件 oia@g2.usc.edu.tw
流程圖文字版(點此展開)
階段/步驟 內容 壹、出國交換前 1 前往國際事務處網站查詢欲前往姊妹校【姊妹校專區】www.uscoia.usc.edu.tw 壹、出國交換前 2 參加國際事務處每學期開學時舉辦之(3月、9月)【境外交換行前說明會】(參加說明會學生優先錄取) 壹、出國交換前 3 確認欲前往學校及填寫【交換甄選申請表/獎學金申請表】 壹、出國交換前 4 將申請資料上傳至【實踐大學國際交流資訊平台】(平台連結將公告於國際事務處網站上) 壹、出國交換前 5 公告初審結果於國際事務處網站;初選錄取學生參加【境外交換初選說明會】 壹、出國交換前 6 填寫欲前往姊妹校所需資料,並繳交$5,000元保證金 壹、出國交換前 7 姊妹校審核結果公告於國際事務處網站(每個地區公告時間不同,依照地區公布錄取結果) 壹、出國交換前 8 錄取學生參加【赴境外姊妹校交換暨雙聯學制授旗典禮】及【赴境外姊妹校交換暨雙聯學制行前說明會】 壹、出國交換前 9 與系上國際交流輔導教師討論前往姊妹校課程之選修 壹、出國交換前 10 填寫【境外研習課程申請表】,系上審核後務必於出國前繳交國際事務處備查 貳、抵達姊妹校後 1 抵達姊妹校2週內繳交姊妹校註冊證明(需姊妹校蓋章)給國際事務處承辦老師 貳、抵達姊妹校後 2 若選修課程與當初申請不同,在抵校2週內填寫【境外研習課程異動表】,寄送至系上國際交流輔導教師審核,同意後送國際事務處備查 貳、抵達姊妹校後 3 因故未於出國前繳交【境外研習課程申請表】者,於抵校2週內填妥申請表,寄送系上國際交流輔導教師討論 參、交換結束返國後 1 返國2週內,繳交【成績單】及【心得報告書】至國際事務處;【課程抵換表】交由系上國際交流輔導教師審核 參、交換結束返國後 2 系上確認【成績單】和【課程抵換表】後送至教務處註冊組進行學分抵免 參、交換結束返國後 3 學生繳交【心得報告書】後,回國當學期期中考後便能取回新台幣$5,000保證金
申請流程所需資料:
申請交換
準交換學生
交換期間繳交資料
Proof_of_Registration__amp__Course_Enrolment_Form
返台繳交資料
學分轉換及課程翻譯對照表
其他